近日来发现有多家进津企业在网上备案信息与实际偏差较大,甚至极个别企业备案的所有手机号码均无法接通,成为虚假备案信息,已经涉嫌企业借照、卖照行为。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进津建筑业企业的信息畅通。2010年施管站将加强对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遵照执行。
一、进津备案的全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尤其进津负责人和劳务关系主任的手机号码要保持24小时畅通,备案的信息如若发生变更,一周内必须到施管站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为了便于施管站与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信息沟通畅通,施管站每月下旬将通过群呼短信(端口号:1065750610720000)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信息互动,要求企业根据短信要求及时回复短信。
三、对于备案的信息发生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到施管站办理变更备案的、接到我站互动信息后,不能在半日内及时回复短信的,将按照以下方式对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如下处罚:
1、发现一次,对企业进津负责人组织约谈、限期整改;
2、发现两次及以上的,年度备案的企业降为季度备案,季度备案的企业降为项目备案,项目备案的企业将在网上限制其在津的经营行为,纳入企业年度考核。
以上规定从2009年考核完成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
201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