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调整进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01-25
 

 

 
关于调整进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管理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农民工用工管理制度,施管站根据工作安排,要求进津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农民工专职管理部门及专职管理人员。即日起调整进津备案企业进津流程,添加农民工用工管理方面进津备案手续,详情请查询《进津备案流程指南(2010版)》及《进津备案登记表》。
 
特此通知
  
 
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
2010年1月25日 
 
 
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24312152 增值电信服务:津B-20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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