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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 抓住发展新机遇

 
2008-03-10
 

 

 
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
——刘翠乔同志在2008年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8年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总结2007年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部署2008年的各项发展和管理任务。下面我讲两方面内容。
一、2007年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工作总结
2007年我市建筑业紧紧抓住天津市经济社会大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面推进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积极应对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和完善建筑市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为全市城市经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
(一)建筑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2007年我市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趋于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高。2007年我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1200亿元,同比增长29%;本市企业在外埠完成产值400亿元,同比增长33%。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壮大,全年新增加建筑业企业188家,特、一级企业已超过百家,新增注册资本金2.64亿元,全市建筑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40亿元,建工等六家集团再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工程监理企业开拓外埠市场的能力显著增强。工程咨询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50亿元,同比增长30%。全年共完成各类职业人员培训考核3.5万人次,全行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总数达到3万人。我市建筑施工能力高度已经突破200米,深度突破30米,大型桥梁单跨长度达到364米,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我市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二)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07年我市各级管理部门以高效能管理为原则,以加强法规标准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政策法规方面:完成了修订《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工作。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天津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管理办法》、《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管理标准》和《建筑节能项目计价依据》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全方位涵盖了建筑市场管理的基本要素,尤其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管理中面临的防止新拖欠、推动建筑节能、加强造价管理、加强工程项目代建和执业人员管理等新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建筑市场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在制度建设方面,全面落实“三部位”执法检查制度,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建设项目执法检查档案,初步实现了市场监察信息化管理,使全市建设工程处于受控状态。为支持20项民心工程、20项工业项目、20项服务项目等市重点工程,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延长受理时间、建立项目档案、提前介入等措施,提高对重点项目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对于工期紧,任务重的项目,牵头其他委、办、局深入施工现场审批办件,解决疑难问题。在各方面的合力下,将常规审批200天的时间压缩至50天以内,有力地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07我市在农民工管理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国率先建成了提供农民工管理服务的专门机构——劳务分包交易服务中心。建立并实施了八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农民工身份管理制度,在建项目基本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达标工地超过90%;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实施了劳务队长管理制度,全年累计近6000名劳务队长通过培训考试取得了上岗证书,为解决包工头无序承包带来的诸多问题奠定了牢固基础;加强了农民工培训工作,开办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13所,农民工业余学校216所,总计培训农民工5万多人,农民工持证上岗率已达50%;建立了农民工工伤社会保障机制,初步形成了对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实施医疗救助的系统平台;建立农民工劳务费投诉调解机制,在市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拆中心,出台了《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拖欠投拆处理办法》。共受理农民工投拆案件293件,解决劳务费纠纷1.3亿元,全年未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这也是我们在座单位的功绩。开展了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对农民工劳动保护和生活区中的宿舍、食堂、洗浴、文化设施制定了统一规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建筑业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
(四)建设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2007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开放力度,大量中央和外地优秀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市建筑市场参与经济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外地企业进津登记备案976家,其中:特一级企业达到577家,特级企业进津数量超过全国特级企业总数的30%。在市场开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进津备案审核力度,重点监控进津企业在办公场所到位、在津管理班子到位、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项目班子到位、项目经理到位、施工设备到位等六个到位方面的情况,有效杜绝借照、挂靠低素质企业进津。进一步加强市场执法监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多项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累计检查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019项,建筑面积4976.9万平方米,查处违规行为363项,对其中177项建设工程实施了处罚。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与市监察、审计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严格监督国有投资项目,严格实行投标资格审查制度、评标专家考核、考评制度和区县招标项目统一公示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受理程序,全面落实公开招标六项制度,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合同结算备案等十九项防欠长效制度,建立了针对担保企业市场进入和退出的管理机制,重点治理了虚假担保、中途撤保和恶意使用担保的现象。使我市防止新增拖欠工程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杜绝。
2007年我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全新的发展。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我市建筑业企业占领高端市场的能力不强;工程咨询企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的管理还存在不平衡;对工程 价格的预警机制尚未建立;工程款不及时结算和“阴阳合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推动建筑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紧紧抓住天津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性机遇,认真把握建筑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展新空间,实现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工作部署
2008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按照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确定2008年我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提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要求,紧紧抓住天津市进入新的上升期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以转变建筑业经济发展方式为指导思想,着力优化我市建筑业经济结构和提高行业增长质量;进一步创新、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创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强工程招投标、合同、造价管理,建成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平台。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生态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以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为目标,扩大行业规模提升水平。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将进入新的上升期,我市建筑业企业要利用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海河综合开发、城市交通体系大建设等历史机遇,取得率先发展。
继续扩大建筑业产业规模。200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要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完成外埠建筑业产值45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00亿元,全市建筑业企业规模要超过2000家,特级、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要达到150家,并成为我市建筑业经济规模的重要支撑。
大力增强本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建筑业已进入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建筑业企业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主动掌握并应用先进管理模式和高新技术,适应工程项目大型化的市场发展趋势,城建集团、建工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要尽快在掌握BT、BOT、EPC等承包模式,在融资能力、项目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积极进军高附加值、重大项目等高端建筑市场。各专业承包企业要积极向专业化、技术型发展,成为具备特殊工艺、专利技术、规模适中、充满活力的专业型企业,尽快成长为能填补领域空白的特色企业。
积极发展工程咨询业。按照行业有界、企业无界的原则,允许具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请中介咨询企业资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工程业务。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公司,鼓励企业积极加强同国外工程咨询公司或工程公司合资、合作经营,加快吸收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工程咨询管理经验和操作方法的步伐。鼓励非公经济成分注册成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尽快确立我市咨询业在全国领先水平。
继续提高进津企业素质。2008年我市将以坚持开放,提高质量为原则,建立外地进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在我市取得良好信用的外地优秀企业简化进津手续,进行年度备案。继续支持中央和外地优秀施工总承包企业整建制迁入或在我市重组分立子公司。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外地企业,进一步加大进津备案审核力度,继续坚持实行六个到位政策,有效杜绝借照、挂靠的低素质企业进津。
(二)以服务为宗旨,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08年我市城市建设具有任务量大、工期紧的特点,为了推动全市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日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我们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天津市联合审批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整合优化行政资源。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强化区县管理职责。为了适应加快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统筹发展的需要。今年,我市将按照依靠区县、服务区县、加强区县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向区县下放管理权限。所有区、县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全部由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市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市建设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除超高、超深、超跨度和基础设施项目外,经确认也将全部委托区县负责管理。因此,对区县管理工作提出很大的挑战。各区县建委必须做好准备,极大地加强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管理效能三方面的建设,以适应管理任务的需要。市各专业管理部门也将选派骨干技术力量,到各区县开展培训,帮助区县尽快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提高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去年,我市完成了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今年将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办公。3月份起,我们逐步将该系统安装到全市区县建设管理部门。从二季度起,全市将统一使用该系统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各项工作。通过计算机手段,将所有的企业、项目、人员纳入动态监管范围。
继续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去年我市在20项民心工程、20项重点工业工程和20项商业服务工程等市重点工程中,探索建立了并联审批制度和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在确保落实各项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有效地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间,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有效工期。今年要在进一步加大对市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服务力度的基础上,以便捷高效为原则,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均实施并联审批制度,对外资和民营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实行一次性备案制度,只进行中标结果备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三)以和谐发展为原则,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近35万人,他们对城市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2008年要进一步完善符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强区、县农民工维权服务机构的建设,使农民工管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继续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去年,我市在农民工身份管理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市90%以上的建筑工地都推行了农民工记工考勤制度,建立了农民工用工台账。企业用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2008年,继续推行和深化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区、县建委,各施工企业都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所有项目工地都要建立农民工考勤电子台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备案信息网络上传系统。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管理标准》,各用工企业除临时用工外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坚决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完善农民工培训体系,提升农民工从业素质。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建筑业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力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行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城市建设水平。2008年我市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免费培训计划,全年完成农民工培训5万人,农民工持证上岗率达到60%,逐步提高中、高级技术工人比例。对于持证上岗率达不到本市标准的企业,将限制市场准入。要巩固扩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规模,改进教学模式,完善教学内容。要继续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工作,把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落实、管理和达标情况列入企业年度各项考核之中,对没有按照要求落实的,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并作为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和外地进津企业考核内容。此外,要推行农民工免费培训制度,让农民工掌握一门实实在在的技术,增强职业技能,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劳动所得。今年起将设立两年一度的建筑业技能大赛,为农民工搭建比学赶超、展现才能的平台。做出突出贡献的建筑农民工可以参加技师评定和劳模评选,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用工标准化工地是我市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工作的重要载体,施工企业和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要继续推动好这项工作,对于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比较好的企业和项目要给予奖励。继续开展和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鼓励企业,并组织社会各方面搞好向农民工献爱心活动。当前,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突出的难点问题就是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各区县政府应加大协调力度,提供空置用地或旧厂房仓库,支持施工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城中村改造时,可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供用工单位租赁。
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对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施医疗救助的通知》文件精神,逐步推行和建立符合建筑业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关于天津市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受理捐赠、基金使用的规范化程序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等等,将党和政府关爱农民工的好事做好。加大《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处理规定》的宣贯力度,建立市区两级处理农民工劳务费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为解决劳务费投诉提供更加便捷途径。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为有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四)以诚信建设为基础,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2008年我市建筑业要按照诚信入市、失信清出、行业自律,挂钩资质的原则,全面构建我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树立以诚信为本,谋求更好发展的市场自律机制。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制订政策和标准。制定《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办法》,确定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信用信息标准、采集和发布方式方法,研究建立信息评价体系,使信用评价在科学标准下进行,确保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高起步,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切实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设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平台。整合质量安全、执法监察、招投标、农民工管理、合同履约等单项信用信息,吸纳各类行业协会、公、检、法、税等部门提供或公开发布的共享信息,建立市、区(县)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综合信用档案。各行业协会也要完善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开展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维权信用评比活动,以不断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做好信用评价和发布工作。信用评价将主要依据市场各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为信息进行记录,包括承揽工程情况、招投标、质量安全、工资支付、资金信贷、获奖和处罚情况等。遵守法规规定、标准规范的将形成良好记录,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将形成不良记录。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将主要依据信用信息记录开展,严格遵守“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标准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布。对失信企业还要定期向建设部报送,逐步实现与其他省市诚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市场监控环境。
建立诚信和失信奖惩机制。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活动中,充分考虑诚信行为。针对守信行为制定优惠和激励措施,对违规和失信企业制定限制措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建筑市场氛围。
(五)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几年来,我市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虚假招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工程款不及时结算,合同不规范及工程价格波动等工程风险已成为当前市场监管的主要问题。2008年主要任务是:
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立工程造价信息预警制度,定期发布人工成本市场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二是编制完成2008年各专业工程基价,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对市场价格的指导、约束作用。三是开展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护定额的研究和修编工作,为提升全市基础设施养管水平提供计价依据。四是全面实施“施工装备费计提办法”,施工装备费和安全措施费不纳入工程招投标竞价范围,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建设质量。五是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计价活动。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一是尽快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提升全市工程合同签订水平,有效防范工程风险。二是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动态监管,认真贯彻《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担保企业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担保操作规程,规范担保行为。三是强化合同结算备案工作,继续完善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对不及时结算,合同不履约的行为一律记入信用档案。
继续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是积极贯彻和宣传《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和国家《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严格公开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推进全市招投标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提升区县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出台区县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标准和考核制度。统一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信息,统一招投标规范标准,统一评标专家库和抽取方式。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启动资深专家招标评审工作,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和开展评价活动,对不合格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家依法处理并清出专家库。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建立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考核、考评制度并建立信用档案。
实现执法监察高效能和全覆盖。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推行的三步式执法规定,全面推行和谐执法,不断创新执法监察方式。二是继续推行三部位常规执法方式与定期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完善和推进市区两级工程项目电子执法档案建设,做好与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平台的衔接,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四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规规范体系。做好《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开展《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编工作;着手制定《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和统一保函格式。全面实施《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准,为约束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实现市场管理规范化提供依据。
同志们,2008年建筑业与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已经明确。全市各级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政风。全市建筑业企业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加快发展,为创建和谐的建筑市场环境,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上升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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