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配发监理执业人员IC卡和换发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

2008-09-24 
建筑[2008]928号 签发人 : 刘翠乔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经我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监理执业人员配发“天津市建筑业执业人员信息卡”(以下简称为执业人员IC卡);同时开展换发《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发监理执业人员IC卡
     (一)发卡范围
     此次配发执业人员IC卡的监理人员包括:
  1、在我市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2、2004年以前取得《天津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申领IC卡程序
  申请领取执业人员IC卡的监理人员应以注册企业为单位,携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地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因工程中标押证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可持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退领凭证原件办理领卡手续)办理领取执业人员IC卡手续。
  (三))申领IC卡办理时间
  各有关企业可于2008年10月20日—12月20日期间,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5号窗口办理领取监理执业人员IC卡手续。
  二、换发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换证范围
  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市建委核发《天津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换发新的《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1、参加了2007年天津市监理工程师年检合格的;
  2、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二)换证办理程序
  申请换证人员应以所在企业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换证手续:
  1、原《天津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因工程中标押证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需待工程完工后再办理换证手续);
  2、申请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换证办理时间
  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换证工作与领取IC卡工作同时进行,各有关企业可在领取执业人员IC卡的同时办理换证手续。原则上企业应一次性办理本企业所有人员的领卡和换证手续,暂时无法办理领卡和换证手续的人员,应由所在企业出具暂不办理的书面说明。
  许可中心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
  联系人:郝斌
  联系电话:2453846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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