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2007年度进津企业年度考核的通知

2008-01-01 
 

各省驻津建管处、各进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中央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依法经营参与本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根据市建委的要求和市施管站年度工作安排,于200817日至2008310日对外地进津企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是在20071130日前办理过进津备案手续,并于在津承揽过工程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以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监理等中介机构均纳入考核范畴。2007年度在津未承揽过工程的外地进津企业不纳入本次考核范畴。
市施管站将以企业办理项目登记情况为依据,确认该企业是否于2007年度在津承揽过工程,并据此于2008114日,在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www.tjsjz.com)网站上公布本年度参加考核的企业名单。未办理过项目登记的企业将视为2007年度未在津承揽过工程,不予公布,明年将严格审查进津备案条件,如不达标,将限制进津。请各企业按照市施管站《关于开展2007年度补充项目登记的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办理补充项目登记手续。
二、考核内容
本次年度考核采取简化方式,重点核查企业备案条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市场、质量、安全等违规行为以及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依法纳税等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六点:
(一)企业是否按照《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办公场所、公司在津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班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做到六个到位。
(二)企业在津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挂靠、出借证照、招投标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三)企业在津施工期间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严重违规行为,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否受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企业推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劳务用工管理、工地达标以及组织农民工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的情况。
(五)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别是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情况。
(六)企业依法纳税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异地开票、出具非法票据等行为。
三、考核程序
采取集中考核申报与日常信用记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分五步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0811-114日)。参加考核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六个方面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如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如实填写《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2007年度考核表》(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填写《外地进津建筑业中介机构2007年度考核表》)。
(二)企业材料申报阶段(2008114日至125日)。河南省、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等五省进津的企业将资料递交各省驻津建管处,省驻津监管处初步核验,并于21日前将考核初审意见报送市施管站。其他参加考核的进津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市施管站。
(三)征集信用记录阶段(200817日至131日)。市施管站将向各有关建筑市场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征集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市施管站将获取的不良行为记录反馈所涉及企业并要求企业进行核实。
(四)审核及公示阶段(200821日至229日)。市施管站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和信用征集情况对所有进津建筑业企业作出2007年度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五)审定及公告阶段: 2008310日前,市施管站将考核意见报市建委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予以公告。
四、考评结果
本年度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并针对三个等级实行绿色、黄色、红色三色进津通道管理模式。
(一)对备案条件到位、没有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列入A等级企业,纳入绿色管理通道, 08年办理进津备案简化手续,并允许其申请增加项目经理备案和申请办理年度备案。
(二)外地进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B等级企业,纳入黄色通道,对其2008年度进津备案条件严格审查,对整改后未达标的企业,限制其进津。备案条件不完全到位的;有工程的企业,发生不良记录却达不到一定处罚标准的,在相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后合格的;在津无承揽工程的;未参加考核的企业。
(三)对存在严重市场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发生不良记录的企业,在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列入C等级企业,纳入红色通道,将其清出天津市场并对其在施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跟踪监管。对有劣迹的包工头和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予以网上曝光并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五、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天津市进津建筑业企业2007年度考核情况(网址:www.tjsjz.com),生成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社保部门出具的进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和缴费发票。
3、在津办公场所租房第四季度缴费发票(自购房产提供房产证明)。
4、天津分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财务、劳务用工、质量及安全等方面。
六、工作要求
1、严肃纪律,按时、如实申报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本年度考核所发生的费用由市施管站和参加考核的各施工单位共同分担。
3、年度备案和劳务企业的2007年度进津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延至2008331日,项目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不变。
 
联系人:苏冰、王晓华
联系电话:(02224312093、(02224312523
递交资料窗口:天津海河图书大厦,四楼12号窗口
 
 
00八年一月一日
 
 
 
 
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24312152 增值电信服务:津B-20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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