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施管[2008]3号
关于对A类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开展
2008年度进津备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度进津企业年度考核的通知》(建施管[2008]1号)文件要求,我站已基本完成2007年度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于2008年3月11日至19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按照市建委关于对外地建筑业企业实施 “坚持开放,提高质量”的原则,经批准,即日起对经公示且无异议投诉的A类企业,提前办理2008年度进津备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原则
(一)A类企业,提前并简化办理2008年进津备案手续;
(二)B类企业进津备案,继续坚持实行“六个到位”制度,进一步加大进津备案审核力度。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三)A类企业从3月31日起,在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tjsjz.com)新开发的网络申报系统中办理进津备案手续。B类企业整改后,将整改自查报告交施管站1号窗口。
二、2008年网上备案信息采集
(一)A类企业,2007年进津企业备案信息直接导入2008年业务申报系统;
(二)A类企业“进津备案信息”有变化的,提供相关证明,履行相应变更手续;
(三)B类企业整改合格并激活密码锁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三、进津备案所需资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复印件存档;
(三)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招标邀请函、总承包单位出具的分包工程合同意向书;
(四)在津固定办公场所证明(A类企业不再提供);
(五)进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本单位办理的社保凭证,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A类企业不再重复提供年度考核中已提交的社保凭证,只提供新增建造师相关资料);
(六)设立天津分公司的批准文件(A类企业不再提供);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A类企业不再提供);
(八)企业进津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A类企业办理进津备案的程序仍按原有规定执行。为了避免出现办件高峰,A类企业可在四月份中自行安排备案时间。4月30日前,A类企业仍可依据2007年已备案信息办理项目投标备案。
四、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至2008年2月27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取代项目经理资质管理5年过渡期已经结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作废失效,不得再承揽工程项目。2008年度我市将执行注册建造师一次性备案和换证制度。企业可根据在津经营活动需要,自行确定注册建造师一次性备案数量。外地进津企业可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建造师一次性备案并必须全部实行换证管理。
五、2007年度备案企业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延至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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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A类 进津建筑企业 进津备案 通知
报:市建委
抄送:招标站、监察站、合同站、安全站、质量站、建筑业协会